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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宁德市公安局2023年辅警及工作人员人身商业补充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宁德市公安局2023年辅警及工作人员人身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区德润悦汇里13幢1单元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JCG-2023-010

    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2023年辅警及工作人员人身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6.4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4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暂估)

单价最高限价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宁德市公安局2023年辅警及工作人员人身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688人

675元/人·年

464400

464400

免收

 

    合同履行期限:按询价通知书和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21〕19号)。(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宁财购〔2021〕1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其他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需提供保监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报价,以分支机构进行报价的,则提供该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单位负责人(与集团总公司)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区德润悦汇里13幢1单元303室)

        方式: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供应商可选择电子邮件购买或者现场购买询价通知书。电子邮件购买的: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gxhj@163.com;现场购买的: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标书获取联系表》。未办理购买和获取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区德润悦汇里13幢1单元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区德润悦汇里13幢1单元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活动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工作岗位

联系人

工作职责

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人

陈花、黄彩平

报名以及发送电子版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发售与邮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事宜以及负责询价保证金收退等。

电话:0593-2850166(工作时间)

邮箱:fjsgxhj@163.com

项目负责人

叶静

负责询价通知书的咨询、答疑等。

要询价通知书电子版的已报名供应商,可向项目负责人的上述邮箱发出邮件请求,邮件必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已报名的供应商名称及报名经办人姓名

 

2.标书费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标书费及代理服务费

收款人全称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

帐号

140202710960104885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公安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7号        

联系方式:沈女士0593-2972337(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区德润悦汇里13幢1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叶静、陈花、黄彩平0593-2850166(工作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静、陈花、黄彩平

电 话:  0593-2850166(工作时间)


附件下载:标书获取联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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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公 司: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0593-2850166

手机:18859305696

E-mail:fdsgxhj@163.com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